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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科学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

发布日期:2010-04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为切实保证我院教学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管理要点》等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两级责任人

(一)学院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。

(二)系(部)主任为系(部)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。

二、职责

(一)学院教学第一责任人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有现代化的教育理念,确保教学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。

2.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,适时提出和更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、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远景规划。

3.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,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。

4.定期召开院务工作会议,研究教学工作。

(二)系部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

1.执行并落实学院总体教育教学规划,有效保证学院教学工作在系部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。

2.切实保障学院教学工作在系(部)内运行通畅。

3.根据学院统一安排,抓好教学质量的定性、定量考核。

4.定期召开教学研究会议,明确、强化教研室主任的职责,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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