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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科学学院双语教学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0-04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为了使学生在掌握先进专业知识的同时,了解国外最新教育动态,提高外语应用能力,增强毕业后的竞争能力,学院鼓励各系(部)积极开展双语教学,特制定有关规定。

一、双语教学的认定

双语教学是指在专业学科课程的教学中,采用国外原版教材(通常是英文教材),而授课中采用中(汉语)、外(英语)两种语言交叉进行,作业、考试均采用外文(英语)的一种教学方法。

二、双语课程建设的内容

(一)教材选用

双语教学的正常开展必须依托外语原版教科书和教学参考书,我院鼓励教师积极引进外国原版教材,选择进行双语教学的教材应是国外优秀的教学用书。在教材选用时,应保证以下几点:

1.要求所选教材知识较新,反映学科前沿,内容层次分明,概念、机理叙述详细、严谨和规范;

2.要求所选教材具有实用性、针对性,内容丰富,形式生动,版式设计以学生为本。

(二)教学方式方法

结合我校实际,要求双语教学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:

1.外文教材外语讲授

2.外文教材双语讲授

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生具体情况,选择上述任何形式进行双语教学。

三、申请双语教学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

1.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。

2.申报教师应具有较好的汉语授课水平,有较强的英语表达能力,发音正确,有原版教材或外文参考资料的准备,有明确的双语课程教学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进展计划。

总之,鼓励教师进行双语教学是一个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的工程,我院会根据情况,不断提出新的政策和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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